編製說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1-10
- 資料點閱次數:2953
編製說明:
一、發布及編製單位
發布機關: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
編製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統計室
聯絡電話:04-22253635
電子信箱:tchs@mail.moj.gov.tw
二、發布形式
上網公告:https://www.tch.moj.gov.tw/(另開視窗)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一)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偵查、再議、公訴蒞庭、執行及司法保護案件。
(二)統計標準時間
1.動態資料:指全年(月)資料,年資料為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資料;月資料為當月1日至月底之資料。
2.靜態資料:指當年(月)底之資料,年資料為當年12月31日之資料;月資料為當月底之資料。
(三)統計項目定義:依「法務統計用詞解釋」 https://www.rjsd.moj.gov.tw/RJSDWEB/noun/Noun.aspx(另開視窗) 之規定。
(四)統計單位
1.案件:件
2.人:人數、人次
3.辦案日數:日
4.比率:%
5.金額:新臺幣元
6.其他則以表內載明為主。
(五)發布週期
1.年資料:每年1月中旬
2.月資料:每月中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