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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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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業務簡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10-02
  • 資料點閱次數:14378



內部單位系統及業務分工


依法院組織法、高等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之規定,本署置檢察官若干人,其員額以法律定之,以一人為檢察長,並分組辦事,每組以一人為主任檢察官,監督各該組事務。本署設書記處、人事室、會計室、統計室、政風室、資訊室、紀錄科、文書科、研究考核科、執行科、總務科、法警室等科室。

內部單位系統及業務分工:

依法院組織法、高等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之規定,本署內部單位如下:

(一)

主任檢察官室:分為三組,初閱檢察官辦案書類及兼辦再議案件及其他指定案件。

(二)

檢察官室:在主任檢察官督導下,辦理二審檢察官之檢察事務及上級其他交辦事項。
 

(三)

書記處:置書記官長一人,承檢察長之命,處理本署行政事務並指揮監督書記官以下員工。


書記處下共設有五科。

 

.紀錄科:

分案、再議案件、命令處分書或答辯書等正本、繕本及其他書類之制作與其結果之公告、案卷文 書之交付送達、案卷及證物之整理編訂及保管、已結案卷之發送或歸檔、二審刑事案件裁判之執行、刑案資料彙集、登錄、分析、查詢、聯繫等事項。

 

.執行科:

刑事確定裁判之指揮執行及聲請定應執行刑。

 

.文書科:

刑事法規研修、律師懲戒之移付、各項法律問題研討及業務等會議、印信之典守、文件之收發、 分配及繕校、法令之編輯、摘錄、分送及傳觀、檔案管理及轄區看守所、少年觀護所有關業務之督導等事項。

 

.研究
 考核科:

關於研究發展業務之辦理及督導、年度工作計畫之編擬及審核、列管計畫或案件之編擬、考核、 評估、輔導及追蹤管制、案件進行及一般業務之檢查催辦、檢察官蒞庭執行職務情形登記、公文時效之管制及統計、為民服務工作、鄉鎮調解業務及訴訟輔導等事項。

 

.總務科:

經費出納、贓證物品保管、庶務(採購、營繕)、財產管理、公有房舍修建分配、同仁福利及駕 駛、工友管理等事項。


 

(四)

人事室:職員任免遷調、考績、考核獎懲、訓練進修、差假勤惰、保險、退休撫卹、 待遇福利、保障等事項。

(五)

會計室:歲入、歲出、預算、決算等會計事務。

(六)

統計室:各項統計報表之設計、統計、製作及彙整、檢察官辦案成績計算統計等事項。

(七)

政風室:政風法令之宣導、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公務機密及機關人員安全維護等事項。

(八)

資訊室:關於電腦處理資料之系統分析、規劃設計、程式設計、電腦網路之操作管理 、資訊業務之研究發展及教育訓練等事項。

(九)

法警室:刑事訴訟文書之送達、人犯之提押及具保、責付手續之辦理,值庭、拘提、搜索、扣押、調查及通緝犯之查緝,死刑犯之執行,值日、值夜、警衛及安全之防護等事項。

 
總機:04-22232311   
傳真電話代表號:04-22243633

科室名稱

分機號碼

傳真電話

書記官長室

2101

22243633

人事室

2102

 

會計室

2011

 

統計室

2105

 

政風室

2163

22252755

紀錄科

2131

2141

2149

2156

2167

2168

2116

22290652

執行科

2122

2113

22296397

文書科

2164

2121

22294573

研究考核科

2170

2165

22221883 

總務科

2111

2112

2117

 

資訊室

2133

 

法警室

2151

2152

2153

22231695 

資料室

2132

22296428 

檔案室

2123

 

收發室

2125

22291975

服務台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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