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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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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甄選工友2名(自即起至114年2月28日),相關文件內容請參酌本件之甄選工友簡章及徵選工友履歷表中所載,如有意見,請洽詢本案聯絡人:總務科長 傅加証 04-22232311分機2112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10-11
  • 資料點閱次數:906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 甄選工友簡章

  1. 名額:工友2名(正取2名,備取1名)

  2. 性別:不拘。

  3. 工作地點: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臺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91)

  4. 報名日期:自即起至114228日前掛號方式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至本署報名,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工友甄選」。

  5. 資格條件:

()限中央機關學校所屬現職之工友(技工、駕駛)

()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具電腦基本能力。

  1. 工作項目:負責本署遞送公文、卷證、環境維護等一般事務性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等。

  2. 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填寫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光面照片。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印同一頁面)、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等相關資料相關影本(含以上)正反面影印本。

  1. 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談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署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另視甄選結果酌增1名列為候補,期間6個月。

  2. 有意者請自行影印公文附件或逕至本署網站電子公布欄(https://www.tch.moj.gov.tw/最新消息)下載空白履歷表、甄選簡章等文件填寫。

  3. 聯絡人:本署總務科科長:傅加証,電話:(04)2223-2311,分機2112、傳真:(042224-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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