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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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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檢嚴查哄抬防疫物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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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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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地檢署與嘉義縣調查站查獲哄抬酒精價格案件】

疫情期間執法並無假期。法務部調查局嘉義縣調查站執行網路巡邏時,發現在臉書網站有張貼販售防疫清潔用酒精之訊息,價格高達每4公升新台幣1500元,遂報請本署指派由楊岳都檢察官指揮偵辦,並於民國110年 6月3日通知實際販售者黃姓女子(苗栗縣民)到案說明。黃姓女子坦承上開販售情節並主動提供剩餘未及售出之酒精 2瓶扣案後,檢察官於同日下午複訊後諭知請回,本案仍將視情形繼續查辦。

苗栗地檢署陳松吉檢察長強調,防疫清潔用酒精係經衛生福利部公告之防疫物資,任意囤積或哄抬價格將構成「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 12 條之犯罪,最重可處五年有期徒刑,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發災難財的心態以身試法;疫情雖然嚴峻,但目前防疫物資均屬充足,也請民眾勿恐慌性購買,苗栗地檢署將繼續嚴查疫情相關犯罪,讓轄內民眾安心、齊心一同抗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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