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回首頁

:::

台中地檢署揭牌成立查察賄選及暴力執行小組 全力執行查賄制暴工作並鼓勵民眾勇於檢舉賄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8-09
  • 資料點閱次數:291

  臺中地區之檢、警、調及政風機關為執行110年農漁會選舉查察工作,依法務部頒訂之「110年農漁會選舉查察原則」,共同組成「查察賄選及暴力執行小組」,並於110年2月5日上午10時,由台中地檢署毛檢察長有增偕同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楊局長源明、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余處長福明、航業調查處林處長中輝、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張主任穎仁及臺中市政府政風處詹處長政曇等人,在台中地檢署第一辦公大樓六樓舉行揭牌儀式。台中地檢署並自同日起設立選舉查察聯繫中心,指派人員輪流值勤,受理妨害選舉刑事案件之告訴、告發、自首等事項。

  各基層農會之農事小組組長、副組長及會員代表選舉將於110年2月21日舉行投票,當日台中地檢署將指派各分區之專責(主任)檢察官進駐警分局,第一線掌握、因應各基層農會之選舉狀況,嚴加防範妨害選舉之刑事案件發生。又台中地檢署為充分掌握轄內農漁會各項改選工作之期程與地方選舉動態,已超前部署規劃查察賄選之相關作為,自109年10月間起,即由執行查察賄選之專責主任檢察官按月邀集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臺中市調查處之相關承辦人,召開選情分析會議,且針對已經完成登記之農會總幹事候聘人、漁會總幹事候聘人及各基層農會之理事,監事、農事小組組長與會員代表候選人,均已責請市警局與市調處建立選情資料庫,積極展開佈線與蒐報情資。另本署亦已於109年11月18日邀集警、調、政風、農業局等機關,先召開農漁會選舉查察會議,凝聚查察賄選與防止暴力介入選舉之共識與決心,建立團隊辦案之合作機制;再接續召開反賄選宣導業務聯繫會議,規劃以多元化之宣導方式,將反賄選之理念與檢舉賄選之管道深入各級農漁會與民眾生活。且台中地檢署自109年11月27日起,結合農業局及各基層農會所舉辦活動,指派(主任)檢察官前往進行賄選相關法令規定及賄選態樣宣導,迄110年2月5日止,已宣導26場次,參與人數約有3000人。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