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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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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出入高風險場所記得戴口罩唷!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8-09
  • 資料點閱次數:4716
1091201起出入8大類場所請記得戴口罩唷
12月1日秋冬防疫專案啟動,請民眾及醫療院所主動配合相關措施!
彼此互相提醒,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
自12月1日起,民眾進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8大類場所,應配戴口罩。未依規定配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由地方政府裁罰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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