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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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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檢、桃檢、中檢跨域聯合偵辦廢棄物處理廠將計達上萬公噸 未經合法處理之事業廢棄物,棄置中部地區之環保犯罪案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8-09
  • 資料點閱次數:284

彰化地檢署獲報,轄內及南投、臺中有多處土地、空廠房遭不詳之人堆置大量不明廢棄物,引起附近居民抗議並
向環保單位檢舉,特指派檢察官陳宗元組成專案小組偵辦。

專案小組循「檢警環查緝國土犯罪平臺」辦案模式,跨區整合相關機關,於 109年 10 月5 日,由本署、桃園地檢署及臺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及檢察官陳宗元等共計27 檢察官指揮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彰化縣警察局科技偵查隊、臺中市調查處及本署專案組檢察事務官,並會同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北區環境督察大隊及彰化縣環保局、財政部賦稅署等機關,發動
搜索 16 餘處所,搜索範圍遍及彰化縣、臺中市、桃園市、南投縣等縣市,動員檢、警及相關機關計 216 人次,傳訊或拘提被告 30 餘人到案說明。

經調查發現,長○工程實業有限公司(下稱長○公司)為再利用機構,受多家廠商委託,以每公噸新臺幣2000 至 3000 元不等之費用,收取玻璃纖維之事業廢棄物,未依再利用辦法為合法利用程序,為求去化,竟與不法營造業者勾結簽立虛偽之買賣合約、運輸合約等資料,表示收受之廢棄物均已再利用、處理完畢、銷售完畢做為包裝,實際上卻交由環保掮客曲○瑞等人與福○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等人共謀,將仍有危害環境之廢棄物,棄置、掩埋或回填於彰化縣和美鎮、二水鄉、臺中市外埔區、南投縣草屯鎮等地,嚴重汙染危害環境,初估棄置之廢棄物高達上萬公噸。此外,並查得另有 2家事業廢棄物處理機構,疑有以同一不法方式賺取廢棄物處理費牟利之情事。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環保犯罪掮客曲○瑞、長○公司負責人羅○填、清運業者簡○熹等 6 人涉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被告顧○維諭知交保 30萬元。另被告曲○瑞等人認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供、滅證之虞,於昨(6)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裁定曲○瑞羈押禁
見,其餘被告等人罪嫌重大,惟無羈押必要而請回。

本案專案小組抽絲剝繭循線往上溯源追查,將掮客、清運等不法業及上游廢棄物處理機構相關人員等共犯一併查獲,讓不法業者企圖以合法處理機構掩飾非法棄置事業廢棄物之犯行無法得逞,遏阻組織性環保犯罪。此外,本案更結合他轄地檢署,聯合跨域偵辦,展現檢察機關致力查緝環保案件及打擊不法之決心。


彰化地檢署呼籲民眾若查覺可疑廢棄物堆置,務必通報相關單位,檢察機關必將積極調查有無不法,另請業者亦應合法並妥善處理廢棄物,切勿心存僥倖或與不肖業者勾結以身試法,不僅面臨刑責,同時嚴重危害環境及民眾健康。後續彰化地檢署將協請環保機關,加強管制後端之處理及廢棄物流向,同時督促業者完成廢棄物之清理,避免再次污染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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