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租964蝦皮帳號藏金流 大陸電商跨境套利 中檢偵破菁○選公司洗錢案 起訴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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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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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地檢署吳昇峰檢察官指揮重案支援中心、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分局、大雅分局、清水分局,破獲「菁○選公司」以合法公司為掩護,長期在IG等社群軟體上刊登廣告、租賃大量蝦皮帳戶,協助大陸地區網拍業者販售仿冒商品銷往臺灣地區,規避查緝並牟取暴利,偵查終結,認定被告謝○○(男、79年次,在押)等12人涉犯洗錢防制法之無正當理由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交付對價使他人提供而收集他人向第三方支付服務事業申請之帳號、幫助犯商標法之透過網路方式非法販賣侵害商標權商品等罪嫌,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下稱臺中地院)提起公訴,展現檢警打擊跨境洗錢與掃蕩智慧財產權犯罪之決心。
吳昇峰檢察官觀察發現菁○選公司近年來頻繁對蝦皮帳戶申登人提出侵占罪之告訴,且屢遭商標權人控告冒用商標,認有犯罪嫌疑而主動簽分並指揮專案小組深入調查、長期蒐證,於114年2月17日持臺中地院核發搜索票執行搜索,約談菁○選公司負責人謝○○等12名嫌疑人到案說明,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謝○○獲准,其餘成員則依涉案程度分別以新臺幣(下同)5萬元至15萬元不等交保候傳。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本案集團自112年8月起,透過社群平台及公開招募廣告,以每月新臺幣1200元至2000元不等租金,吸引不特定民眾出租蝦皮帳號,並以菁○選公司名義與出租人簽訂帳號租賃契約,要求出租人協助完成帳號驗證及金融帳戶綁定,轉手以每月人民幣1100元至2000元不等金額轉租牟利。該集團分工縝密,從廣告設計、帳號招募、合約簽訂、帳號驗證、金流處理至與大陸電商對接,每一流程均有明確分工與專業操作,部分上架商品涉及侵害知名品牌商標權。全案清查共計964個蝦皮帳號,本案集團向大陸電商收取轉租金額累計高達新臺幣3381萬餘元,而大陸電商所得貨款更逾新臺幣4億1970萬元。本案集團利用層層金流轉帳、虛擬貨幣及現金交付等多元方式掩飾資金流向,規避洗錢防制規範,嚴重危害金融秩序與智慧財產權。
此外,帳號出租人亦涉違反洗錢防制法之收受對價提供帳戶罪嫌,本署依據臺灣高等檢察署114年4月24日召集「偵辦出租蝦皮帳號案件研商會議」結論,針對居住於臺中市轄內之143名帳號出租人展開偵查,已經通知130人到案說明(另案偵辦),展現檢警聯手打擊洗錢犯罪之決心與效率。
臺中地檢署強調依據現行洗錢防制法,凡無正當理由交付、提供帳戶予他人使用,無論是金融機構帳戶或綁定金融帳戶之第三方支付帳戶(例如本案蝦皮帳戶),皆屬違法,呼籲民眾切勿貪圖一時利益出租帳號淪為犯罪集團利用之工具,還要面臨刑事責任,得不償失。本署也將持續查緝隱藏於跨境電商及第三方支付平台背後之洗錢犯罪,維護金融秩序、合法廠商及消費大眾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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