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金協力 防詐無縫隙」 臺中地檢署成立「可疑帳戶預警中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10-07
- 資料點閱次數:65
臺中地檢署依法務部、臺灣高等檢察署統合《新世代打擊詐欺行動綱領1.5版》,為有效降低詐欺犯罪及填補被害人損害,於民國113年10月1日成立「可疑帳戶預警中心」,結合轄區內檢、警、金三方資源,公私協力,提前阻斷詐欺金流,守護民眾財產。
為凝聚臺中地區檢察機關、警察機關、金融機構執法共識,張介欽檢察長指派打詐專組主任檢察官陳信郎、洪國朝自113年8月起密集拜會國泰世華商業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台中商業銀行等轄內金融機構,蒐集金融機構針對異常帳戶處理程序及法律意見。嗣於113年9月18日、9月24日分批辦理教育訓練研習,向本署檢察官、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各分局詐欺業務承辦人員講授新制之制度目的及處理流程,冀求新制運作順利。
陳信郎主任檢察官於研習中以一件金融機構成功阻詐案件為例,說明目前金融機構通報轄區員警成功阻止被害人匯款後,被害人可能因沒有財產損害而不願製作報案筆錄,導致警方無法通報165系統將該可疑帳戶即時警示之困境,影響所及造成其他被害人仍陷於隨時可能受騙匯款至該帳戶之風險,檢、警、金不僅無法及時凍結該帳戶內可疑贓款,後續更衍生追查提領車手等諸多刑事案件。上開困境未來將可透過「可疑帳戶預警中心」運作,即時發揮阻斷人頭帳戶、查扣犯罪所得,進而減少民怨之功能。
為嚴懲詐欺犯罪、保護詐欺犯罪被害人、預防詐欺犯罪之發生,本署持續強化各項查緝、預防作為,希能藉由預警中心新制之推行,及時攔阻不法金流,早期發揮阻詐、示警功效,讓防詐無縫隙,有效保護人民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