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地檢署偵辦戶政事務所戶籍員侵占公有財物案件 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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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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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地檢署吳昇峰檢察官偵辦臺中市潭子區戶政事務所(下稱:潭子戶政所)登記課戶籍員方○○利用職務侵占民眾繳納戶政規費案件偵查終結,認定被告方○○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之侵占公有財物、刑法第213條之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於民國113年9月10日提起公訴,並聲請宣告沒收犯罪所得新臺幣(下同)6萬515元。
臺中地檢署接獲情資檢舉任職潭子戶政所之戶籍員方○○,疑似利用經辦業務從中侵占民眾繳付之行政規費,未核實繳庫而中飽私囊。經指派吳昇峰檢察官指揮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偵辦,發現方○○自111年1月起至112年3月止,於受理民眾申請核發戶籍謄本、印鑑證明等事項而登入戶政資訊系統列印民眾申請之文件後,未依程序存檔入案,或登載不實申請張數,使戶政資訊系統查無或低報民眾申請案件之應付金額,進而於每日結算時將所收未列帳之行政規費侵占入己,每筆侵占金額10至20元不等,侵占金額合計6萬515元,罪數(以1日犯行計算1罪)合計250罪。
臺中地檢署秉持有據必查、違法必辦之精神,徹查不法貪污情事,並致力查扣不法犯罪所得,期能有效斷絕貪腐,提升公務廉能品質、維護國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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