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回首頁

:::

中檢國土團隊破獲以合法掩護非法之9家公司 違法清理廢棄物逾百萬公斤。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9-19
  • 資料點閱次數:70

  臺中地檢署劉志文檢察官偵辦臺中市沙鹿區某無照公司非法經營廢木材、營建混合物之廢棄物貯存、處理業務,指揮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中區中隊、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清水分局會同臺中市政府環保局、環境部中區環境管理中心組成專案小組,於民國113822日同步執行搜索24處所、通知23人到案說明。檢察官訊後認定隆○公司實際負責人周○○、業務員林○○涉有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款之非法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同條第4款之非法清除、處理廢棄物等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周○○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林○○經法院具保新臺幣(下同)10萬元,其餘16人則由檢察官諭知以5萬元至1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候傳、1人限制住居、4人請回,全案持續偵辦中。

  檢察官調查發現有多家取得乙級、丙級清除許可證之公司涉及本案,而該非法場址自1131月起至8月止,非法收受之營建混合物估計超過3萬立方米、廢木材超過百萬公斤,數量龐大、危害環境甚鉅。本署重申強力查辦環保犯罪之決心,對於非法傾倒廢棄物及任何破壞生態環境之不法行為均將迅速、嚴厲偵辦,以維護市民權益及生態永續。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