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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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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速打擊、嚴懲詐騙 臺中地檢署偵辦中部地區大學生受詐騙案說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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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中地檢署獲報中部地區大學生因辦理無卡分期購買3C產品遭詐騙案後,旋於28日指派本署張富鈞檢察官指揮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刑事警察大隊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下稱法臺中地院)核發之搜索票至被告之住處、公司等相關處所進行搜索,扣得手機、電腦、現金、存摺、3C產品購買合約書及相關證物等,並於同日上午拘提被告林○均(3C產品店家負責人)、林○齊(招攬學生辦理無卡分期之業務人員),並傳喚被告紀○(店家員工)3人到案。

    本件被告林○均、林○齊經檢察官訊後,認涉犯刑法第339條之4三人以上加重詐欺犯罪嫌疑重大,且搜索現場扣得被告林○齊、林○均2人經辦無卡分期詐欺之文件資料高達200多件,實有反覆實施之虞;又上開文件所示之眾多被害人亦尚未到案,被告間所述不一致,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爰向臺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另被告紀○○則予以交保8萬元。嗣被告林○均經臺中地院於昨(29)日裁定羈押禁見,被告林○齊則裁定限制住居。臺中地檢署針對被告林○齊裁定限制住居部分,於今(30)日收到裁定後已立即向法院提起抗告。

    臺中地檢署針對本件不法詐騙案件絕對迅速打擊、嚴查厲辦,民眾如遇有類似受詐騙之情形,請儘速報案,臺中地檢署將指揮司法警察全力追查,以維護社會秩序及保障民眾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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