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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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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地檢署偵辦網路詐騙攝錄私密性影像案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8-14
  • 資料點閱次數:181

    臺中地檢署為遏止性影像不法取得之惡行,保障民眾之性影像隱私,本署張富鈞檢察官於民國11283日,指揮本署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等單位,查獲被告鄭○○涉犯刑法第3192條第1項之以詐騙方式取得被害人攝錄其性影像,及同法第3193條第1項、第3項未經他人同意,重製上開性影像罪、個人資料保法第41條、第19條、第20條非法蒐集利用他人個資等罪,並於隔(4)日向法院聲請羈押被告禁見獲准。

    本案係由被害人至臺中地檢署告訴立案,經張富鈞檢察官調查相關事證,認被告鄭○○涉有重嫌後,於83日清晨7時拂曉出擊,指揮本署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及上開司法警察機關,搜索被告鄭○○之住處,並扣得其犯罪所用之手機2支。經手機鑑識分析後,得悉被告鄭○○約自民國109年間起,在臉書、IG、抖音等社群軟體中瀏覽,鎖定年輕貌美、身材姣好、追蹤人數超過5000人之被害女子後,復研究分析該女之交友狀況,特定該被害女子好友「閨密」之身份後,再以「閨密」之暱稱、照片佯裝為「閨密」本人,致被害女子深信其對話對象即為「閨密」無誤,被告再以想做隆乳手術、內衣穿搭等話術,與被害女子討論胸部、身材為由,詐騙取得被害女子自行拍攝之裸露胸部、陰部等私密照片及影片。

    鑒於數位科技發展迅速,被害人性影像一旦遭外流散布,造成被害人心理傷害恐難抹滅,為保障性影像散布案件被害人權益,行政院推動跨部會合作性暴力防制四法「中華民國刑法」、「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已於今年2月施行。

    臺中地檢署對於性暴力之防制,至為重視,為保護被害人及達到除惡務盡,如有因相同或類似情節遭詐騙私密照片、影像之被害女子,可以電話或書面向本署聯繫,臺中地檢署將由本案專責之女性檢察事務官受理【電話:(04)22232311-5631】。本署絕對秉持勿枉勿縱原則,依法嚴辦,同時亦呼籲大眾切勿輕易傳送個人隱私照片予他人,避免自身權益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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