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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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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地檢署重磅起訴,打擊不法地下經濟 偵結中部大型酒商與知名酒店共同逃漏稅捐案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3-07
  • 資料點閱次數:129

  臺中地方檢察署為加強打擊地下金融及澈查逃漏稅捐經濟案件,由臺中地檢署特殊經濟犯罪防制專組周佩瑩檢察官及重案支援中心黃裕峯檢察官與臺中地檢署10餘名檢察官組成專案小組,共同偵辦中部大型酒商國○洋酒公司及金○都系列等酒店涉嫌逃漏稅捐等罪嫌案件,業經第一波偵結,並認國○洋酒公司董事長即被告劉○○等25人涉嫌違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項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稅捐稽徵法第41條第2項之加重詐術逃漏稅捐等罪嫌,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提起公訴,並聲請宣告沒收金○富、儷○皇宮、金○都系列等酒店業者及負責人之犯罪所得(宣告沒收之所屬業者及對象暨犯罪所得如附件所示)。其中,被告劉○○暨其所屬之國○洋酒公司、冠○公司,業於偵查中自動繳交犯罪所得8,028萬5,484元。

  本案係臺中地檢署接獲情資,由臺中地檢署重案支援中心進行蒐集並分析相關事證後,經專案小組檢察官指揮臺中地檢署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彰化縣調查站、南投縣調查站、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臺中憲兵隊、彰化憲兵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等逾百名檢警調同仁,於今(112)年1月間,連續針對中部大型酒商國○洋酒公司及金○豹、金○都系列等酒店發動兩波大規模搜索。查獲國○洋酒公司自民國105年6月間起,以虛設行號冠○公司提供空白發票及刷卡機給臺中地區包含金○豹、金○都等47家酒店,共同隱匿各酒店營業場所銷售額,計新臺幣(下同)22億7521萬1320元。經本署會同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查核認定以特種飲食業之營業稅稅率25%計算,該等47家酒店總計逃漏營業稅稅額共5億6,880萬2,830元、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額2億1022萬9526元。

  本件經臺中地檢署檢察官密集偵查、提訊被告及偵訊數十位酒店業者、經理、會計,並持續11天會同國稅局團隊密集查帳後,完成第一階段偵查蒐證。辦案團隊耗時一個月,撰擬起訴書共計3,348頁、164萬5,887字,編成11鉅冊,完成本案第一波偵結,共計起訴被告劉○○等25名被告。本署將持續澈查相關不法逃漏稅捐情事,並致力查扣追繳犯罪所得,打擊不法地下經濟,以維護租稅公平及全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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