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回首頁

:::

打擊貪污不法,維護國人醫療品質 臺中地檢署偵辦國軍臺中總醫院醫師涉嫌貪污案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3-07
  • 資料點閱次數:115

  臺中地方檢察署為打擊貪污不法,並維護國人醫療品質,本署馬鴻驊檢察官偵辦國軍臺中總醫院林○○主任醫師等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之收受賄賂等罪嫌案件,於民國112年2月21日,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該院主任醫師即被告林○○涉嫌收受賄賂、財產來源不明等罪,行賄之廠商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信○○公司)前董事長即被告陳○○、前總經理即被告甘○○涉嫌違背職務交付賄賂、違反政府採購法、商業會計法等罪,並認其等3人犯罪嫌疑重大,並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及湮滅證據、勾串共犯之虞,於昨(22日)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被告林○○3人經院方審理後分別裁定具保新臺幣(下同)60萬至30萬元後,臺中地檢署已立即就被告林○○部分提抗告。另被告林○○配偶即被告許○○、廠商員工劉○○,則經檢察官訊後,分別以30萬元、15萬元具保候傳。

  被告林○○係於108至109年間,因辦理該醫院之儀器採購案,涉嫌向信○○公司收受賄賂並涉有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及被告陳○○、甘○○、劉○○等人員涉及行賄、違反政府採購法、被告許○○則涉嫌隱匿貪污犯罪所得、洗錢等案件,經臺中地檢署馬鴻驊檢察官於112年2月21日指揮臺中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廉政署中調組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等持搜索票至國軍臺中總醫院、信○○公司、相關人員之住居所及辦公處所等17處進行搜索,並訊被告林○○及信○○公司等相關廠商人員共22人,在被告林○○住所搜索查扣疑似犯罪所得及來源不明之現金2300多萬元及點鈔機等物、另在被告甘○○之辦公室查扣現金100餘萬元、核銷單據等相關證物,檢察官訊後認被告林○○涉嫌收受賄賂、財產來源不明等罪,被告陳○○、甘○○涉嫌違背職務交付賄賂、違反政府採購法、商業會計法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並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及湮滅證據、勾串共犯之虞,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經法院於昨(22)日審理並裁定被告林○○、陳○○、甘○○分別具保60萬元、30萬元、50萬元後,臺中地檢署檢察官已立即向法院提出抗告。

  臺中地檢署就此將秉持有據必查、違法必辦之精神,澈查本案所涉及之相關不法貪污情事,致力查扣追繳犯罪所得,並杜絕廠商以非法手段取得政府醫療機構標案,以維護醫療品質及全民利益。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