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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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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地檢署致力打擊人口販運犯罪 偵破緬甸人口販運集團、聲請羈押集團成員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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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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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致力國家打擊人口販運犯罪之決心,防杜人蛇集團詐誘國人前往國外從事不法案件,本署陳祥薇檢察官指揮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警察大隊於1111110日兵分多路,搜索5處,並拘提被告張○○等4名成員。檢察官訊後認定被告張○○、周○○涉嫌刑法第297條詐術使人出國、第302條第1項之剝奪他人行動自由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等罪嫌重大,並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其餘被告則以新臺幣(下同)5萬元、3萬元具保之。本案並查扣現金591,000元,並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核准裁定扣押被告張○○名下銀行帳戶之犯罪所得563,000元。

    本件犯罪集團係以招攬及刊登求職廣告之方式,佯以高薪及佯稱係於境外從事合法博弈工作為由,利誘不特定被害人出境前往泰國,再輾轉偷渡至緬甸之「KK園區」內,從事不法電信詐欺工作。嗣有多名被害人於11123月間,誤信賭博網站上之求職廣告前往泰國曼谷地區,集團成員即將被害人交由當地人蛇集團偷渡至緬甸「KK園區」內。被害人等於「KK園區」內,每日需工作14-16小時,工作時間有嚴格之如廁及吸煙時間管制,未達業績或忤逆管理階層時,即會遭受剃光頭或以手銬限制其人身自由之管制手段,並由集團成員持槍管制人員出入,以此方式限制被害人等之行動自由及不法對待,後因被害人等不堪迫害,欲脫離「KK園區」時,則遭集團成員要求交付24萬至323,000元不等之「賠償金」,始得返國。

    臺中地檢署為保護國人免於求職之際遭不法集團詐運出國,將持續擴大偵辦其他在臺及滯留境外之集團成員,並會同警政、外交單位,持 續營救被害人,以澈底瓦解犯罪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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