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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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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地檢署強勢執法,再次破獲詐騙集團虐囚案 營救受困被害人6名,羈押集團成員7名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11-15
  • 資料點閱次數:206

    臺中地檢署為致力國家打擊詐欺犯罪之決心,防杜詐騙集團詐誘國人私法拘禁案件,臺中地檢署重大刑案專組林俊杰檢察官指揮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八隊)、刑事警察局偵一大隊(第二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一隊)、大甲分局、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苗栗分局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於今(111)118日至12日,發動3波密集搜索、拘提等偵查作為,緊急搜索囚禁據點,拘提詐欺不法集團被告郭○○等9名到案,即時救出被拘禁之被害人6名。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定主嫌即被告郭○○及成員被告馬○○、高○○、蕭○○、林○○、陳○○、詹○○等7人,涉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刑法詐欺取財、傷害、私行拘禁、恐嚇、毀損等罪嫌重大,並有逃亡、串證、湮證、反覆實施私行拘禁、恐嚇、詐欺犯行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被告陳○○訊後諭知新臺幣2萬元具保之,被告絲○○則諭知請回。

     本件不法集團份子係以在臉書上刊登不實之求職廣告,使被害人誤信為真,相約面試後即遭控制行動、陸續轉移數個拘禁地點,強迫被害人將手機定位關掉、拔掉SIM卡後交出,且以言詞恐嚇,復以徒手、腳踹、電擊棒之方式毆打凌虐拘禁。臺中地檢署於今年11月間,接獲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報請臺中地檢署指揮偵辦,關於本案之相關情資後,隨即指派重大刑案專組林俊杰檢察官指揮偵辦,並迅速召集上開司法警察單位積極查辦。經專案小組人員深入分析及行動蒐證,發現該詐欺集團涉嫌在商旅、日租型套房、透天厝等處所租屋囚 禁被害人,且犯罪地點遍及臺北、臺中、苗栗等地區。自本月8日至12日,專案小組陸續在臺中市東勢區、后里區、大甲區、苗栗縣苑裡鎮、通霄鎮、銅鑼鄉、新北市金山區等地,密集發動3波搜索、拘提行動,陸續查獲詐欺集團被告郭○○等9人到案,救出被拘禁之被害人6名,並查扣海洛因、安非他命、K他命、毒品咖啡包等違禁物,及束帶、電擊棒、空氣槍、球棒、眼罩、存摺、提款卡、現金新臺幣264300元、筆電及手機等犯罪工具及不法證物。該集團主嫌即被告郭○○及相關成員馬○○等7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定其等涉犯組織犯罪、詐欺等罪嫌重大,有羈押之原因並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臺中地檢署為保障國人,免於落入求職陷阱淪為不法集團之犯罪工具並被凌虐拘禁等不法侵害,依照最高檢察署及臺灣高等檢察署日前召開之「求職遭詐騙凌虐案之策進作為」會議結論指示,對該類案件將嚴查速辦,並積極瓦解詐欺犯罪集團,以免造成民眾不安並保障國人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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