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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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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互詰問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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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互詰問」
刑事案件在法院開庭調查證據時,可以由被告 (或辯護律師)、檢察官分別對證人直接問話,使證人講出對自己一方有利的證據;或是發現對方所舉的證人為不實的虛偽陳述時,也可以提出質問,讓他的虛偽陳述洩底而不被採信。因為進行問話時,必須遵守一定的順序,一方問完才輪到另一方發問,所以稱為「交互詰問」。到底證人所講的話是否可信,透過「交互詰問」的程序,加以抽絲剝繭後,事實的真相比較容易呈現,法院才能夠做出正確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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